一、招标条件 | |||||||||||||||||||||||||||||
库车热斯坦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已经由阿地发改批【2024】13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库车热斯坦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4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 2.工程规模:对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热斯坦历史文化街区等街区内的棉花 巷、帽子巷等传统巷进行建筑风貌整治提升,整治面积 43000 平方米;对库车面粉厂等 16 处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修缮,修缮加固面积17200 平方米;建设龟兹传统技艺传承中心 3120 平方米;提升盐水沟、萨克萨克水塘等历史水系环境,优化清代子城传统风貌区公共空间,共 61000 平方米;建设历史建筑数字档案库 1 套的施工图设计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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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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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2月08日 10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28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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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根据2022年3月1日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使用房建市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2022年3月10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网址:******/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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