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2025年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学2025年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5日 10:3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ZB-2025019
项目名称:******中学2025年学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
标项1:下浮率不低于5%;
标项2:下浮率不低于5%;
标项3:下浮率不低于15%;
标项4:下浮率不低于7%;
采购需求:
标项1:大米、面粉、清油、调料副食品、馍馍、面条、节日食品;
标项2:牛肉、羊肉、鸡肉、鱼肉;
标项3:蔬菜、水果;
标项4:牛奶、酸奶、鸡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采购清单及参数)。
合同履约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2、标项3:供应商中小企业
标项1、标项4: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标项2】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屠宰场出具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与屠宰场的供货协议(牛肉、羊肉);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养殖场出具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与养殖场的供货协议(鸡肉)。
【标项3】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标项4】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0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 10: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5年3月5日 10: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开启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不低于下浮率:
标项1:下浮率不低于5%;
标项2:下浮率不低于5%;
标项3:下浮率不低于15%;
标项4:下浮率不低于7%;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中学
地址:阿图什市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图什市友谊北路23号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