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高铁片区商务核心区85号地块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单位比选。
2.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3.项目规模:高铁片区商务核心区85号地块项目总投资约1.55亿。
4.最高限价: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0】第10号)本项目总投资约1.55亿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费用=区间内插入法计算费用*行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4,=[28+(1.55-1)*(75-28)/(5-1)]*0.8*0.8*0.4=8.8万元。
5.工作内容:高铁片区商务核心区85号地块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6.资格及业绩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人员、设备、资金等相应能力;(2)具有工程咨询(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乙级。
7. 报名方式及时间:公开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日至2025年3月7日下午17时前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提交加盖公章(鲜章)的下述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工程咨询(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甲级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报名地点:兴石广场2号楼1701。
比选时间:2025年3月10日下午3时,比选时需携带比选文件、另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比选地点:兴石广场2号楼17层会议室。
8.参加比选单位需提交的比选文件组成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咨询(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乙级复印件;
(2)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3)拟投入项目人员表(后附拟投入项目人员表模板);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有);
(5)拟投入项目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参选单位对承诺内容负全部责任);
(6)报价单;
(7)技术标部分相关内容;
以上资料均须清晰可辨,逐页加盖公章(鲜章),比选文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同时提供一份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比选响应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单独存放(后附模板附件2)
封袋封袋上应写明建设单位名称、参与比选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报价人必须在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章。报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文件,其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报价人。
9.******有限公司选出3名评委会委员。
10.比选标准
本次比选综合评分法:报价30分,技术部分65分,资信业绩部分5分。综合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中选。
一、报价得分30分
(1)所有比选报价的平均分作为基准价。
(2)比选报价每比评标基准价高1个百分点减0.2分,比选报价每比评标基准价低1个百分点减0.1分,扣完为止。与基准价相等得30分。
二、技术部分得分65分。不合理或缺项得零分。
(1)工作方案的总体规划15分
①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10.0-15.0分
②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5.0-9.9分
③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 0-4.9分
(2)工作方案的实施细则10分
①实施细则详细、全面、合理:7.0-10.0分
②实施细则一般:4.0-6.9分
③实施细则欠合理:1.0-3.9分
(3)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10分
①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7.0-10.0分
②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4.0-6.9分
③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1.0-3.9分
(4)质量保证措施10分
①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7.0-10.0分
②措施较具体,基本合理可行:4.0-6.9分
③保障措施可行性差:1.0-3.9分
(5)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10分
①科学合理,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7.0-10.0分
②合理,措施较具体,基本合理可行:4.0-6.9分
③基本合理,保障措施可行性差:1.0-3.9分
(6)服务承诺10分
①承诺内容符合项目需要,无重大漏项,合理可行:7.0-10.0分
②承诺内容部分符合项目需要,基本合理可行:4.0-6.9分
③承诺内容脱离实际或可行性差:1.0-3.9分
三、资信业绩得分5分
2022年3月至今,每有一项业绩得5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未提供不予计分。)
11.付款方式:乙方完成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后付至合同额的80%;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经相关评审或审计机构审定后,按最终审定金额结清剩余尾款,如已支付金额超出最终审定金额,需十日内将超出部分退回。如最终结算金额超出中标价则按中标价计取。
12.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地址: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2#楼1701室
(3)联系人:赵女士
(4)联系电话:0311-******
13.监督方式
全程视频录像。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