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我镇将组织召开昆山市花桥镇公共停车设施有偿转让项目听证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听证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17日(周四)上午9:30,开会地址(昆山市花桥镇商银路538号花桥国际金融大厦)三楼306会议室。
二、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共有15名参加人,按公告中遴选方式和程序确定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姜春明320583****3311
李明320925****1438
孙刚320583****3314
姜世杰320583****3312
冯华320583****5112
施骏420102****0338
姜燕320926****0046
孙嘉俊3101****4075
余丹5107****4505
范溪川3709****0038
孟庆雪3708****4914
魏征4201****1610
胡景景3203****0019
董爱利3302****2023
殷小驹3212****9057
三、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共有2名旁听人,按公告中遴选方式和程序确定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吴亚萍412824****6507
钱钟艺320583****3314
四、新闻媒体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新闻媒体为昆山市融媒体中心。
五、听证方案要点
近年来,为了提升市民生活便利度,让日常停车出行更便捷,花桥镇通过建设停车场、增设泊位,健全停车场管理措施等,不断探索停车治理新路径。本次拟实施昆山市花桥镇公共停车设施有偿转让项目,推动公共停车设施发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现破解"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规范花桥镇停车设施经营,盘活花桥镇公共停车存量资产,充分发挥停车设施效能,实现提升资产使用效率的目标。
本项目根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1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
六、其他
1.各参加人和旁听人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会。若未准时参加听证会,视作自动放弃,听证会正常举行。
2.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及单位务必遵守会场纪律,按听证会的流程安排开展。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一、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17日(周四)上午9:30,开会地址(昆山市花桥镇商银路538号花桥国际金融大厦)三楼306会议室。
二、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共有15名参加人,按公告中遴选方式和程序确定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姜春明320583****3311
李明320925****1438
孙刚320583****3314
姜世杰320583****3312
冯华320583****5112
施骏420102****0338
姜燕320926****0046
孙嘉俊3101****4075
余丹5107****4505
范溪川3709****0038
孟庆雪3708****4914
魏征4201****1610
胡景景3203****0019
董爱利3302****2023
殷小驹3212****9057
三、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共有2名旁听人,按公告中遴选方式和程序确定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吴亚萍412824****6507
钱钟艺320583****3314
四、新闻媒体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新闻媒体为昆山市融媒体中心。
五、听证方案要点
近年来,为了提升市民生活便利度,让日常停车出行更便捷,花桥镇通过建设停车场、增设泊位,健全停车场管理措施等,不断探索停车治理新路径。本次拟实施昆山市花桥镇公共停车设施有偿转让项目,推动公共停车设施发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现破解"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规范花桥镇停车设施经营,盘活花桥镇公共停车存量资产,充分发挥停车设施效能,实现提升资产使用效率的目标。
本项目根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1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
六、其他
1.各参加人和旁听人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会。若未准时参加听证会,视作自动放弃,听证会正常举行。
2.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及单位务必遵守会场纪律,按听证会的流程安排开展。
******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